数学科学研究所
Insitute of Mathematical Science

本科生转专业管理细则(数学科学研究所)

第一条  该细则适用于申请转入数学科学研究所的上海科技大学所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第二条 申请转入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的本科生原则上需满足学校所制定的转专业申请规则。

第三条 知情告知:申请人转学院、转专业应慎重考虑决定。原专业所修专业课程的学分认定,由 转入专业的学院(所)教学委员会认定。

第四条 在转专业过程中发生争议或者出现特殊情况,可向学院(所)教学委申请仲裁。仲裁结果将做为最终结论。

第五条  数学所教学委员会对本管理细则保有最终解释权。

第六条  本管理细则从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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